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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只有140多棵核桃樹,為了多要拆遷款竟虛報成9901棵,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97萬餘元,而多得的拆遷款卻裝進了村官的“口袋”。因“幫助”多報數並出具假評估表,原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查某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本報訊(記者 李鐵柱) 為了多要拆遷款,將140多棵核桃樹虛報成9901棵,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97萬餘元。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獲悉,因出具假評估表,協助村官騙取拆遷款,北京二中院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一審判處原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查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在此案中,騙取拆遷款的丰台區王佐鄉怪村中心村原黨總支書記郭文、丰台區沙鍋村原副村長榮軍貪污案在年初受審(本報今年1月15日通過《兩村官貪近千萬元拆遷款受審》一文進行報道)。庭審時的書證顯示,首發集團在西六環路建設占地過程中,總計支付了7億多元的拆遷款,其中下發到怪村的拆遷款有4000多萬,而郭文等人涉嫌騙取的拆遷款就達近千萬元。
  郭文和榮軍之所以能在拆遷中侵吞巨額拆遷款,與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總經理查某密不可分。根據檢方指控,查某於2007年間,在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任總經理,負責西六環路占地拆遷評估,其間,編造虛假的《北京市估價條件登記表》用於計算拆遷補償款,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997萬餘元。
  2006年年初,查某和他人成立了北京開元恆基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在西六環路的評估工作中,查某負責丰台段的評估工作。拆遷補償款下發的依據就是評估報告和附隨的樹木價格標準。
  2007年4月底,公司開始進行六環房山段和丰台段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和地上物等清算登記。據查某稱,當年7月,在對怪村進行評估時,根據樣本他推算的核桃樹大概在400棵左右。之後在怪村村委會,時任怪村中心村書記的郭文拿出他們村統計的樹木量,核桃樹報的是2.2萬棵。後來經過他們多次商量,最後確定為9901棵,但實際的核桃樹只有140棵左右。查某最終做出的《北京開元恆基評估公司樹木及其附屬物估價結果表》里,核桃樹直徑為25釐米,數量為9901棵,金額為1100多萬元。
  2007年年底,根據他做出的開元恆基公司的評估報告上的數字,政府部門下發了拆遷款。
  二中院審理認為,查某身為承擔資產評估職責的中介組織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國家巨額拆遷補償款被騙,其行為已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依法應予懲處。二中院一審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判處查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原標題:協助村官騙拆遷款 評估公司老總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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